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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垚其实不反感知青,而是反感知青回去之后搞什么狗屁伤痕文学。
什么农村的日子让你伤痕累累云云,那每天生活在农村的数亿人岂不是整日遍体鳞伤?
农村人可能没多少见识,但很大程度上应该无法让这些有见识的知青受伤,他们只是在面对不公的时候没有展现出应该有的勇气或者应有的才智。
而是不该怂的时候怂了,摆脱了之后又可以站在道德和见识的高地上对着自己的过往指手画脚。
同样的,如果继续生活在城市,他们似乎也不见得就比在农村过的更好,要不然,你大老远的去做什么知青呢?
但往往,农村很难诞生什么意见领袖,也没有什么因缘际会的际遇会写一些什么受到知青欺骗感情的小说小报之类的。
道理这个东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说的那个最惨,别人还以为你没有过什么苦难。
李剑垚找牛倌借了一套最破旧的棉袄,和一个被刮破了皮的狗皮帽子,再穿上自己最老旧的一双棉鞋,还贴心的在灶坑蹭了一点锅底灰,坐上了去公社的牛车。
十大爷也是深刻理解李剑垚的小心思,穿上了自己最老旧、洗的发白、有些抽丝了的依稀能看出来是军绿色的棉袄,大红的袜子包着裤腿儿,袜子上的补丁确是真的,里三层外三层的。
农村人哪有什么正经的交通工具,去哪只要不太远就会用自己的铁脚板走,上山下地也是如此,家里差不多的倒是都有自行车,可那玩意远一点还行,村里溜达几分钟就到的地方也犯不上骑一趟,没准一会儿直接上山去划拉一捆柴火回家呢,自行车是骑还是不骑是个哲学问题。
“咱这么样去就能划拉几个踏实的知青?”
“知青嘛,城里孩子,哪个不:()重回60年代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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